
獨資業務的東主 合夥業務的合夥人 其他非法人團體的主要高級人員 非在香港成立或須註冊的法人團體的公司秘書、經理或董事 申請資格: 經營的業務必須是獨資、合夥或其他非法人團體 每月平均營業額不超過: $10,000(主要提供服務的業務) $30,000(其他業務) 注意事項: 獨資業主不能同時經營其他獨資業務 合夥人不能同時經營另一家合夥業務 有限公司 一般不符合申請豁免繳付商業登記費的條件。根據香港的規定,豁免主要針對獨資業務、合夥業務和其他非法人團體。 有限公司作為法人實體,需要按規定繳納商業登記費。 香港稅務局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taxes/etax/services/application_for_exemption_br.htm
Andrew sheng202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