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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有限公司 報稅時期成立有限公司公司報稅

2024 有限公司 報稅時期

財政年度結賬日期在4月1日至11月30日 N Code 的公司 - 電子報稅最遲提交日期為2024年6月2日 - 紙本報稅最遲提交日期為2024年5月2日   財政年度結賬日期在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D Code 的公司 : - 電子報稅最遲提交日期為2024年8月15日 - 紙本報稅最遲提交日期為2024年9月15日   財政年度結賬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M Code的公司 : - 電子報稅最遲提交日期為2024年11月15日 - 紙本報稅最遲提交日期為2024年12月15日   財政年度結賬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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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6 月 17 日
舉辦facebook、ig 抽獎活動要牌照嗎最新資訊

舉辦Facebook、IG 抽獎活動要牌照嗎?

在香港的《賭博條例》下,包括Facebook和Instagram上的 「送贈」 抽獎活動在內,如果符合「獎券活動」的定義,可能被視為博彩行為,需要申請相應的競賽牌照。根據該法例,「獎券活動」是指經由抽籤或碰機會方式分發或分配獎品的博彩遊戲、方法、設計或計劃,無論是在香港境內還是境外舉辦、經營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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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8 日
清稅公司報稅

清稅 Tax Clearance

清稅是指在香港具有稅務責任的人士在離港前需要清繳所有稅款的手續。根據香港的稅務法規,《稅務條例》,以下三類人士如果計劃離港超過一個月,就需要提前通知稅務局並清繳所有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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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7 日
註冊慈善團體 申請 88 牌照成立無限公司成立有限公司

註冊慈善團體 申請 88 牌照

如須註冊慈善機構並申請慈善機構88牌照,以下是一些步驟和文件要求 公司註冊: -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的規定,註冊成立香港非牟利 *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  至少需要兩名董事組成公司,董事的國籍沒有限制。 - 公司的盈利不能分配給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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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23 日
商戶可否拒收 硬幣 毫子 散子成立無限公司成立有限公司

商戶可否拒收 硬幣、毫子、散子?

在法律層面上,商戶沒有義務必須接受硬幣作為付款方式。根據《硬幣條例》第2(1)條列明,硬幣可以用來支付一定範圍內的款項。 但沒有法律要求商戶必須接受硬幣,也沒有明確的罪行和罰則規定。 因此,如果商戶拒絕接受硬幣作為付款,這通常被視為一個 民事糾紛,而不是一個 刑事犯罪。在交易中,買賣雙方可以自行商定付款方式,但商戶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硬幣。 以面額不少於 1 元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 100 元; 以面額少於 1 元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 2 元。 如果您有大量的硬幣且無法使用,您可以考慮將其帶到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硬幣兌換點(即所提及的「收銀車」)兌換成現金或存入電子支付工具。這些兌換點在全港不同地區輪流提供服務。 金融管理局 硬幣收集 https://www.hkma.gov.hk/chi/key-functions/money/hong-kong-currency/coin-collection-program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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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7 日
個案研究公司報稅

清洗黑錢

個案研究 這個個案涉及到一名財力雄厚的客戶與銀行經理之間的不當交易,以及中小企貿易公司的涉嫌洗錢行為。 個案中,銀行經理面對了一個財力雄厚的客戶的要求,這位客戶希望能夠進行大額轉賬而不公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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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6 日
公司係咪一定要報稅公司報稅

公司係咪一定要報稅?

公司是需要報稅的,不報稅是違法行為: 違法和罰款:根據相應的稅法規定,公司必須按時報稅。不報稅或逃漏稅款將違反法律,公司可能面臨稅務罰款和可能的司法調查。 商業註冊風險:長期不報稅可能導致有關部門對公司的商業註冊進行審查,並有可能停止或吊銷商業註冊。 資金凍結:嚴重逃漏稅款可能導致有關機構采取措施凍結公司的資金或沒收相應的資產。 影響借貸:銀行和金融機構在審查借貸申請時通常會考慮公司的稅務狀況。不報稅或有不良的稅務記錄可能對獲得借貸產生負面影響。 合法營業風險:公司必須按時繳納稅款才能確保合法營業身份。如果公司不遵守稅務規定,可能面臨被吊銷註冊或停業的風險。 罰款政策 https://www.ird.gov.hk/chi/pol/ppo.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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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6 日
貴金屬和寶石交易註冊制度最新資訊

貴金屬和寶石交易註冊制度

根據香港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修訂,貴金屬和寶石交易商需要進行註冊以符合監管要求。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註冊相關信息: 註冊範圍:貴金屬和寶石交易商指的是以業務形式進行以下活動的個人或機構: – 買賣、出口或進口貴金屬、寶石或貴重產品; – 生產、提煉或增值加工貴金屬、寶石或貴重產品; – 發行、贖回或買賣貴重資產支持工具; – 充當上述活動的中介人。 監管範圍:監管制度涵蓋四類物品: – 貴金屬:金、銀、白金、鉑金、銥、鋨、鈀、銠、釕等; – 寶石:鑽石、藍寶石、紅寶石、綠寶石、玉石、珍珠等,不論其天然還是人造; – 貴重產品:由貴金屬、寶石或兩者組成的珠寶或錶; – 貴重資產支持工具:以貴金屬、寶石或貴重產品支持的證明書或工具,不包括證券、期貨、結構性產品、虛擬資產等。 註冊類別: – A類註冊人:進行總額為12萬港元或以上的非現金交易; – B類註冊人:進行總額為12萬港元或以上的現金交易和非現金交易,需遵守更嚴格的監管要求。 4.懲罰: – 未註冊的個人或機構進行指明交易或指明現金交易,或聲稱是註冊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0,000元及監禁6個月。 –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未報告指明現金交易,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3個月。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有一些特定的責任和要求,需要在交易後一日內向海關提交有關現金交易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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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