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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僱主報稅表(Employer’s Return)是指 IR56A 和 IR56B 表格,稅局通常於每年 4月 向全港僱主發出這些表格。僱主報稅表的遲交會導致罰款。

僱主關注公司的報稅,但填報僱主報稅表同樣重要,以避免不必要的罰款。

 

有關僱主報稅表的重要:

僱主報稅表包括「僱主報稅表」和「僱主填報薪酬及退休金報税表」。香港的僱主通常在每年4月收到這些表格,並需要在一個月內填寫並提交。

 

僱主報稅表的責任 :

– 收到時間: 每年4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稅務局會向全港僱主發出僱主報稅表。

– 提交時間: 僱主需要在表格上列印的發出日期後一個月內提交,通常為4月30日或5月2日之前。

– 申請延期: 不能申請延期,因為稅局需要在5月發出個人報稅表,依據僱主填報的資料,延期可能導致延遲發出個人報稅表。

 

遲交僱主報稅表後果 : 

– 罰款: 遲交僱主報稅表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稅局通常會在遲交後約14天內開出罰款單,罰款金額至少為港幣$1,200。應該立即填報僱主報稅表並繳交罰款,以避免進一步處罰。

遵守僱主報稅表的填報和提交期限是非常重要的,以避免可能的罰款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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