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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獨資業務的東主
  • 合夥業務的合夥人
  • 其他非法人團體的主要高級人員
  • 非在香港成立或須註冊的法人團體的公司秘書、經理或董事

申請資格:

  • 經營的業務必須是獨資、合夥或其他非法人團體
  • 每月平均營業額不超過:
    • $10,000(主要提供服務的業務)
    • $30,000(其他業務)

注意事項:

  • 獨資業主不能同時經營其他獨資業務
  • 合夥人不能同時經營另一家合夥業務
  • 有限公司 一般不符合申請豁免繳付商業登記費的條件。根據香港的規定,豁免主要針對獨資業務、合夥業務和其他非法人團體。
  • 有限公司作為法人實體,需要按規定繳納商業登記費。

 

香港稅務局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taxes/etax/services/application_for_exemption_br.htm

One Comment

  • Annie Ho says:

    謝謝你的解釋,我已經明白了!
    如果有其他問題或需要進一步了解的地方,我會再聯絡你。再次感謝你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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