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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請 撤銷 / 解散 / 註銷 公司註冊,您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 公司所有成員均同意撤銷註冊。
  2. 公司尚未開始營運或經營業務,或在緊接提出申請之前的3個月內沒有營運或經營業務。
  3. 公司沒有尚未清償的債務。
  4. 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5. 公司的資產不包含位於香港的不動產。
  6. 如果該公司是控權公司,公司的所有附屬公司的資產均不包含位於香港的不動產。
  7. 沒有尚未回覆稅務局所發出的任何查詢

在申請撤銷註冊之前,您應該先處理好公司的財產,以確保其妥善處置。一旦公司註冊被撤銷,公司即被解散,其名下的財產將歸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因此,您應該尋求專業意見,確保公司財產(如銀行戶口結餘、車輛和物業等)得到適當處理。

此外,在申請撤銷公司註冊和解散之前,您還需要確保公司履行《公司條例》下的法定責任,包括提交尚未處理的年度申報表等。

在處理公司撤銷註冊申請時,建議尋求專業意見以確保遵守相關法律和程序。

公司註冊處

https://www.cr.gov.hk/tc/faq/local-company/dereg-striking-off-winding-up.htm

稅務局

https://www.ird.gov.hk/chi/tax/bre_cb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