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僱主,每年必須要履行僱主的税務責任並保存員工的薪酬紀錄,以下是一份更清晰和完整的文件:
**員工薪酬紀錄**
從首名員工聘用開始,您需要保留以下紀錄:
(a) 個人資料:
– 姓名
– 地址
– 香港身分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及發證地點
– 婚姻狀況
(b) 受僱性質:
– 全職或兼職
(c) 受僱職位:
– 營業經理、營業員、工人、公司內部律師、會計、董事等
(d) 薪酬款額:
– 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支付的薪酬金額,無論以港幣、外幣或在本港以外地方支付
(e) 非現金和其他附帶利益:
– 宿舍、度假旅程利益、股份獎賞、股份認購權等
(f) 強積金計劃供款:
– 僱員和僱主支付的強積金計劃或類似計劃的供款
(g) 僱傭合約及修訂條款:
– 僱傭合約及其後的任何修訂條款
(h) 受僱期間:
– 僱員的受僱期間
您還需要向税務局提供以下信息:
(a) 僱員個人資料的更新:
– 如僱員的住址、通訊地址或婚姻狀況發生變更,需要向税務局提供更新資訊
(b) 受僱條件的轉變:
– 如僱員由全職轉為兼職或其他受僱條件發生轉變,需要向税務局報告
(c) 僱員的香港身分證號碼:
– 需要向税務局提供僱員的香港身分證號碼
此外,作為業務經營者,您需要保存業務紀錄,包括支付員工薪酬的紀錄,最少保留 7 年。
https://www.ird.gov.hk/chi/tax/ere_ob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