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獨特性的設計
- 設計對物品功能或外觀無重要影響(例如:普通圓形水杯)。
- 違反公序良俗的設計
- 包含暴力、歧視等不良內容(例如:印有髒話的圖案)。
- 特定類型的技術或藝術品
- 軟體與電路設計:電腦程式介面、IC電路佈局。
- 純藝術品:雕塑、壁飾、獎牌(除非用於工業複製,如模具)。
- 印刷品:日曆、書封、地圖、標籤、賀卡等(例如:一張普通明信片)。
- 功能主導的設計
- 形狀純粹為實現功能(例如:螺絲的螺紋設計)。
- 形狀需配合其他物品(例如:手機保護殼必須匹配手機外型)。
- 含官方標誌的設計
- 直接使用國旗、國徽、香港區旗區徽(例如:印有區旗的T恤圖案)。
註冊後有什麼權利?
- 獨家使用設計於商業用途,他人未經許可用於相同/相似產品即屬侵權,可提告。
重要提醒:香港註冊的地域性
- 即使已在中國內地或其他國家註冊,仍需單獨申請香港保護,依據本地《外觀設計條例》。
為什麼這些設計被排除?
- 保護原創性:避免普通設計壟斷市場。
- 區分技術與藝術:專利保護功能,版權保護藝術,外觀設計需介於兩者之間。
- 維護公共利益:防止官方標誌被濫用,保障公序良俗。
例子理解
- 可註冊:獨特造型檯燈(非功能主導)。
- 不可註冊:標準USB插頭形狀(功能決定)、印有國徽的商標。
智識產權署
https://www.ipd.gov.hk/tc/designs/faqs/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