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 合夥 私人有限公司 股東人數 1 人 2 至 20 人 1 至 50 人 法律地位 無獨立法律地位,只可以東主私人名義擁有資產及簽約 無獨立法律地位,只可以合伙人名義共擁有資產及簽約 屬法人組織,有獨立之法律地位,公司可以擁有資產並簽署合約 債務責任 東主無限責任,若公司結束資不抵債,東主必須負上全責。 除有限合伙合夥人外,其餘合夥人均為無限責任;若公司結束資不抵債,合夥人必須負上全責。 所有股東均為有限責任,以出資為限,若公司結束資不抵債,只需將公司清盤,股東毋須負責。 年結稅務 毋須核數, 私人開支不得扣除(包括東主及其配偶之薪金) 毋須核數, 私人開支不得扣除(包括合夥人及其配偶之薪金) 必須核數,可扣除公司所有正常開支(董事之酬金可在公司扣除,轉作個人入息稅中計算) 其他需知…
Andrew sheng2024 年 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