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味及卤味店牌照
烧味及卤味店牌照只可零售由持牌食物制造厂或其他合法来源供应的烧味卤味。
烧味及卤味店牌照并不包含制作部分,这个牌照只容许持牌人销售和处理食物加热部份,绝对不可以制作烧味和卤水。很多茶餐厅、烧味店、快餐店、超级市场甚至酒楼,也只是拿货方式,申请烧味及卤味店牌照便可以销售。
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 TC007926
政府牌照收费|烧味及卤味店
| 牌照 | 新牌或续牌/年 |
|---|---|
| 烧味及卤味店正式牌照 | 2,790 |
全部金额以港元计。以上是政府收费,与我们的顾问费分开计算。
店铺规格要求
- 营业范围不得少于 3.2 平方米,而阔度则不得少于 1.2 米。
- 陈列烧味卤味的柜橱,须能防尘及防蝇,所占面积不得少于 0.72 平方米(即阔 1.2 米,深 600 毫米)。
特别要求
- 如拟开设的烧味卤味店只占店舖的一部分,例如在同一店铺兼营新鲜粮食、蔬果等,为防止生熟肉的交叉污染,必须建有高度至天花的墙壁将两者分开,而烧腊店部分亦要符合各项发牌条件。
- 所售卖的烧味卤味须由领牌食品制造厂或经发牌局认可的供应商供给,并须备有一份或多份有关的证明书以供查核。
其他饮食牌照
烧味及卤味店牌照常见问题
领取烧味及卤味店牌照就等于可以制作?
并不是。持有烧味及卤味店牌照只代表能够售卖,并不能制作。因为制作牵涉的范围比较广,亦多数会在工业大厦作大量生产,以批发形式给食肆和超市作简单的销售。如要开设制作工场,欢迎与我们联系,方便跟进细节。
如果想自行制作烧味及卤味(包办制作+零售),应该点做?
须另行申领食品制造厂牌照;或者如处所有足够面积售卖鲜肉或冷藏肉,可同时申领新鲜粮食店牌照和烧味及卤味店牌照,分别经营这两项业务,烧味及卤味店部分则须以高至楼顶的砖墙与楼宇其余部分分隔,并设有面向街道的独立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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